配偶间房产权属转移,这些税费与流程细节要理清

2026-11-05 05:23 3 次阅读 西安资讯

小夫妻刚买的婚房加了女方的名字,或是父母把老房子过户给子女,是很多家庭都会遇到的事。比起普通的房产买卖,配偶之间的房产权属转移,既有专属的优惠政策,也有不少容易踩的小细节。

很多人会把配偶间的房产权属转移和“房产买卖”混为一谈,其实两者差别很大。举个例子,小王结婚后想把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加妻子的名字,要是走买卖流程,得算契税、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,算下来要花好几万;但如果走配偶间的权属转移,就不用交这些大税种,只需要交几百块的登记费和印花税。这是因为配偶之间的房产转移,本质是家庭成员间的财产分配,不是商业交易,所以国家给了税费优惠。

配偶间房产权属转移,这些税费与流程细节要理清

很多人不知道,配偶间的房产权属转移分为两种情况,流程和税费各有不同。一种是“加名或减名”,比如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,或是婚后共同房产减一方名字;另一种是“房产赠与”,比如夫妻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全部归一方所有,或是一方把自己的房产赠与配偶。

先说说加名或减名的情况。如果房子还在还贷款,得先去银行办“抵押权变更”,银行同意后才能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手续。要是房子已经还清贷款,带好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,夫妻双方一起去登记中心填申请表就行。税费方面,这种情况只收不动产登记费,住宅一般是80元/件,非住宅550元/件,再加5元的印花税,总共几百块就能搞定,没有契税和个税。

再说说房产赠与的情况,这也是离婚时最常见的场景。如果是夫妻离婚协议里约定房产归一方,这种属于“共有财产分割”,和加名减名一样,只交登记费和印花税,不用交其他税。但如果是一方单独把自己的房产赠与配偶,比如男方把婚前全款房全部赠与女方,这时候需要先去公证处做赠与公证,证明是自愿赠与,然后再去登记中心办过户。这种情况虽然不用交个税和增值税,但需要交3%的契税,还有登记费和印花税。

这里有几个容易忽略的细节要注意:第一,要是房子是“夫妻共同财产”,不管加谁的名字,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;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,加名的时候可能要做“赠与公证”,避免之后产生纠纷。第二,办手续的时候,夫妻双方必须都到场,要是有一方不能到场,得去公证处办“授权委托书”,委托别人代办。第三,要是房子是“经济适用房”“房改房”这类特殊性质的房产,加名或赠与之前,得先去相关部门办“上市资格审批”,不然没法办过户。

最后提醒一句,配偶间的房产权属转移虽然税费低,但办手续前最好先查清楚自己的房子有没有贷款、是什么性质,提前准备好材料,省得多跑冤枉路。要是拿不准,也可以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窗口问清楚,避免白跑一趟。